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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26开封楼市网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汴发〔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4日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汴发〔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刘 宜 局 长

    副组长:王培一 局党组成员

    关铁宪 副局长

    杨 军 副局长

    潘耀伟 副局长

    朱颜文 副调研员

    成 员:白俊杰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张 凯 行政审批科科长

    郭广宏 住房保障科科长

    肖朝明 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科科长

    刘 昆 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科科长

    郭 华 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

    魏 彦 科技建材和标准定额科科长

    李 庆 质监站站长

    刘志强 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1.到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以“两改”“两治”“双提”“双修”为抓手,以“五城联创”为带动,大力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点抓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与提升城市功能相结合、以人为本与依法征收相结合,着力破解房屋“征收难”和保障房“入住难”问题。(责任单位: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科)

    3.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施工行为。(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4.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检测等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科、质监站)

    5.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质监站)

    6.加快发展成品住宅。按照河南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指导意见》(豫建房管〔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成品住宅发展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建设。(责任单位: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

    7.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保障房项目及新建(扩建)学校、亿元、养老项目等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20%;保障性住房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科、科技建材和标准定额科、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科)

    8.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绿色超低能耗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建材和标准定额科)

    9.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行政审批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10.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公布制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科、科技建材和标准定额科、质监站)

    11.实施培育质量精品工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崇尚精益求精,追求品质卓越,积极打造和创建质量品牌工程。(责任单位:质监站)

    1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质监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祥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各县(祥符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任务。各县(祥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将本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相结合,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相结合,落实科学监管、及时监管、有效监管要求,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完成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祥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宣传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质量法制意识。利用媒体曝光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全行业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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